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过去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转变为生产生活基本市场化的市场经济。但在市场转换过程中,农民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2006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3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15.21%,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断增强。但占我市人口72%的农民消费支出仅占40%左右,因此,要扩大消费,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关键也在农村。农村消费增长了,就能促进全市消费的快速全面增长。只有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才能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促进农民消费,进一步引导和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一、农村流通市场现状
我市辖两城区和三个县(市),全市共有63个乡镇,1617个自然村,有农村人口206.83万,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莲产品集散地和重要的蔬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率达66.8%。从最近三年的情况来看,2004年我市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亿元,2005年实现31.6亿元,2006年实现40亿元,年均增速达13%,农民的购买力不断增。2004、2005、2006年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42元、4086元、4460元,三年增速达到10.5%。随着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水、电、路、气等投入的不断增加,农村市场日益繁荣活跃,消费需求不断扩大,消费质量不断提高,农村流通体系呈现新的格局。
(一)农村多元化的流通新格局基本形成
农村商品流通基本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份组成,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销衔接紧密、产销一体化的新的流通组织、流通形式不断涌现,流通范围逐年扩大。尤其是农村个体、私营业迅猛发展,作为农村市场主体的农民进入市场的人数在逐年增加,加快了农村商品的开发和对外流通。
(二)各类专业市场成为农村商品集散地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企业、供销企业和粮食企业等通过改革改制均已转变为民营商贸企业,并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力军。在主要农产品的产区、交通枢纽集散地兴建了一批以骨干商品为主的、辐射力较强的专业市场,农产品交易开始由小型、综合化向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如:湘潭县花石的湘莲大市场,青山桥的鞋业市场、湘乡市的皮革市场等,都已成为农村的商品集散地,活跃了城乡贸易,促进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交通、通信、劳动力素质等生产经营条件得到了很大程度改善,特别是国务院从2005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以引导城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为主要内容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工作,我市确定了由乡镇连锁超市向村级连锁超市逐步推进的工作步骤以及大力推广生活资料、医药、农资“三合一”和生活资料、医药“二合一”农村连锁超市的新模式。两年多来,我市经商务部核准的四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心连心实业有限公司、湖南万凯源商贸有限公司、湘乡市振兴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及省直三家企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湖南兆丰年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在全市范围已开设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289家,商品包括了日用生活品、药品、农资、服装、家电等,这些农家店的建立,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向广大农村地区推广和渗透,给广大农民生活带来了便利,使农村消费品市场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专业合作组织越来越成为农民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农产品集约化方式,通过专业分工,统一合作,节省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使农产品商品化率越来越高。
二、农村流通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农村流通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长期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商品流通存在着设施不足、方式陈旧、成本较高、农民进入市场经营较难等问题,延缓了农村市场现代化进程。具体表现在:
(一)农村商业网点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农村市场布局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重复建设和市场缺失并存,以至于出现“有场无市”“空壳市场”等现象,流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散、弱等现象,据调查,分布在各乡镇、村、组的大大小小的商贸企业大多没有稳定的进货渠道,没有形成连锁经营和流通配送,没有进行连片连网经营和市场细分,造成商品购进成本增大,档次不高,品种单一,商品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70%的农村经营户集中在乡镇机关所在地,农家小店根本无法满足农民的日常消费需求,一些偏远山区几乎没有商业网点。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商品零售流通的发展。市场设施条件是保障市场交易得以持续进行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对于农产品来说,更是如此。但我市大多数农村集市贸易设施条件较差,有的乡镇甚至没有一个象样的集贸市场。露天市场、马路市场较多,食品检测条件较差,保鲜设施少,这不仅不利于批量商品的交易,也为假冒伪劣产品的产生提供了客观环境。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没有纳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对农村商业网点建设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致使农村商业网点建设远远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发育程度低,功能不足、结构分布不平衡,制约着商品流通有效运转。目前,我市农村市场交易除工业品专业市场、少数几个农产品专业市场有一定批量的批发交易外, 其余大多数市场为一卖一买的零售交易。市场整体影响力辐射力不强;商业网点规模小,经营设施简陋,门类不齐,品种单一,与农村经济发展极不适应。随着农村供销系统因体制改革被切块分割而逐步淡出主体市场,农村商业网络更加支离破碎,具有一定规模、综合性经营的超市业态更是一片空白。个体经营户由于规模小、实力弱,多数在自有住房里经营,环境较差,卫生状况不如人意。
(四)监管难以到位,给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相对城区而言,农村市场比较分散,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农村的消费品市场监管成本相对较大,监管难以到位,因此许多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流入农村,损害农民利益。
(五)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低。我市农村普遍存在信息传递渠道有限,设施简陋,网络利用率低,信息传递滞后等现象。虽然建立了一些农家店,但因企业长期以来忽视技术改造和设施更新等投资,通过订单、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交易的商品还很少。
三、2007年-2010年农村消费发展思路及目标
发展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培育和满足农村消费需求,扩大农村消费升级,完善流通体系,扩大消费群体,为扩大内需和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定性目标: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切入点,以县域为重点,以连锁经营为主,改建结合,以网点布局合理化为前提,推动全市县、乡、村三级构建具有现代流通经营方式的网络,改善农村的流通、消费环境;做大做强一批以农村市场为主、以现代流通方式经营农副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大型流通企业;加大力度改造现有农村商业网点,引进新型业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定量目标: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13%;开展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10年7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连锁农家店,全市农家店总量达到1200家以上。
四、措施及建议
(一)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已经正式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这一工作将继续加强。一是加大力度营造良好的农家店发展环境,为开办农家店的企业继续搞好服务。二是增强农家店扎根农村生存发展的能力,积极推动农村商品研发,鼓励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需要的商品,在农家店经营电信、报刊发行、文化用品等领域继续进行探索。三是在巩固农家店发展的基础上研究新的工作重点。一方面,继续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对申请参加承办的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并进行量化考核。对承办企业建立档案,通过农家店质量回访等日常检查,对农家店发展中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另一方面,继续打牢工作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对症下药提出解决措施。从2008年开始,工作的着重点由目前的以发展农机店数量为主,逐步转向以扩大农家店的覆盖率和提高连锁化水平为主。重点加强配送中心建设,积极引导第三方物流企业进入。
(二)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6]51号《关于印发〈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投入。逐步增加财政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引导资金规模,鼓励连锁龙头企业到没有连锁超市的乡镇新设门店。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重点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二是实行税收扶持政策。消费品、农资连锁龙头企业在省内实行跨市、县经营,凡符合条件的经省级税务部门批准后,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办村级消费品、农资连锁店,实行独立核算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同时,支持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三是扩大企业经营范围。直营门店可开展乙类非处方药的经营,经营音像制品、书籍报刊的连锁企业加盟门店可参照直营门店办法执行。企业采用加盟方式改造的农家店开展代理、代售电话卡、邮票、信封、明信片等业务的,可由企业统一申请办理。连锁龙头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直营门店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可由各门店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同时,工商、农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农业生产资料企业扩大农资经营范围。四是优化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环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有碍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定,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工商、国土、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给予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加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加快农村消费品市场建设,大力培育农村新型流通方式,积极引导和扩大农民消费。一是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初步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二是适度发展大中型综合超市,大力发展专业超市,加快发展便利店,规范发展小商品市场和各类消费品专业市场。三是促进现代建材和家居用品消费品市场的发展,培育和发展汽车流通市场,加快发展家电、电子信息和通讯产品消费市场。四是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自有品牌商品,通过培育农村特色农产品品牌,扩大农民专业合作范围,提高农产品市场化率,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售后服务体系。
(四)加强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改造现有的农贸市场,兴建一批农贸市场,使农村市场既有市又有场,减少逢日赶集的贸易方式。加大农村交通、电力、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家用电器和电信等产品进入农村市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假日消费、节日消费和旅游消费活动,不断创新消费形式和消费内容。
(五)培训一批农民企业家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民企业家和农村经纪人组织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直接关系到农村企业做大做强,培训重点要放在企业管理、产品营销、财务会计、资本运作、品牌战略等内容上,提高企业家和经纪人经营管理和开拓创新能力。
湘潭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