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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商务局简介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市发[2004]16号)精神,组建湘潭市商务局(加挂湘潭市招商合作局牌子)。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承担的职能。
2、原市商业贸易发展局承担的有关职能。
3、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酒类、典当、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对外经济协作和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及成品油的管理等职能。
4、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管理职能。
5、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承担的全市因公经贸出国任务的审批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原市商业贸易发展局承担的蔬菜产销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将进出口经营资格核准职责由核准制改为登记制。
2、将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职责,调整为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
3、将对外贸易、外商投资促进及援外等政府项目招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委托有关事业单位承担。
4、取消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管理职责以及指导出口广告宣传的职责。
5、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的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统一对外发布全市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依法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家协会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推荐和考核;参与全市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国内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和经济协作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资金、物资、经济技术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参与全市重大经济技术协作与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立项审核和申报;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地区间重大经济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定协议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的境外对口支援工作。跟踪调度重点外来投资(市外境内)项目,并督促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市外境内)投诉。
(四)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湘潭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市政府名义聘请的全球商务代理,联络、协调外经顾问工作。
(五)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指导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取得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类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七)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一)拟订全市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十二)负责全市零售批发、餐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市场准入及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成品油、润滑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酒类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牲畜屠宰、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等行业管理,指导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范商业设施投资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市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商品市场、物流设施的培育、建设和发展;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十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中的合同外资、到位内外资、市外境内、省外境内到位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进出口,外经合作,社会消费品销售等统计工作和信息发布,牵头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工作,指导和联系全市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市场服务中心等单位。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湘潭市物资、一商、蔬菜肉食、饮食、糖酒副食等行业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本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繁荣市场的战略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引导实施;负责对本行办所辖各行业协会工作的协调、指导、服务,维护行业竞争秩序;贯彻国家技能标准,协助主管局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定,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研究提出本行办所辖企业改革改制方案措施,协助主管局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并指导督促实施,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妥善安置好职工,建立和完善保险机制;负责本行办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业综合统计报表、信息收集、分析处理、传递,完成主管局下达的各项年度考核目标;做好本行业所辖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政治思想工作,根据授权抓好班子建设、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本行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稳定工作,联系落实“610办”的各项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管理的其他工作。

湘潭市商务局二级机构负责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一商行办

党委书记、主任

欧阳建新

8264339

菜肉行办

党委书记

刘敬红

8250640

主任

肖克放

8239190

物资行办

党委书记、主任

张向明

8261196

饮食行办

党委书记、主任

王星棋

8224611

糖酒行办

党委书记、主任

杨清云

8235126

市场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

李劲松

8256100

主任

肖祝平

8219888

发布日期: 2007-12-12
主办:湘潭市商务局  地址:芙蓉路市政府大楼15楼
电话:0732-8570366 E_mail:xtcom@xiangtan.gov.cn 邮编:411104
技术支持:湘潭市信息化办公室 电话:0732-8570223